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城中城大火釀成46死43傷慘劇,高雄地方法院今(11)日召開準備程序庭,嫌犯黃格格透過辯護律師仍主張沒有縱火的動機與故意,律師認為城中城的管理疏失、防火門的失竊都可能累積造成如此嚴重的傷亡,而罹難者家屬在庭上也認為,防火門遭竊、夜間沒有管理員等因素,才造成火勢蔓延,希望能一併追究相關人員的疏失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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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這場大火,去年10月14日凌晨2點54四分,高雄市消防局接到第一通報案電話,傳來急促的聲音大喊「府北路的城中城失火了!」消防局獲報,立即指派前金、鼓山及中華分隊出動救災,大批消防隊員雖然在9分鐘後陸續趕抵現場,但火勢已相當猛烈,大火及濃煙不斷向上竄燒,救災困難,一直到清晨4點39分,火勢才獲得控制,上午7點17分完全撲滅。
這場燒了4個多小時的無情惡火,造成嚴重傷亡,高雄地檢署在1月21日偵查終結,認定嫌犯黃格格僅因感情猜忌,心生怨恨,竟在酒後情緒失控,欲藉點火滋事讓郭姓男友難堪,引發重大火災害無辜生命死亡,檢方以刑法放火罪、殺人罪起訴,且黃格格犯後毫無悔意,態度惡劣,因此向法院建請處以極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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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院今天召開第二次準備程序庭,檢、辯雙方已經數度交鋒,黃格格的委任律師希望傳喚黃的簡姓男友等6名證人和送量刑前的社會調查報告等主張,都遭到檢察官的拒絕。
檢察官認為,這些都是被告、律師拖延訴訟的手段,企圖影響法官心證。不過審判長並沒有對於檢辯的攻防做出裁決,將交由合議庭再決定。
此外,庭上還有另一焦點,就是城中城防火門遭竊一事,不論是黃格格的辯護律師還是被害者家屬,都認為沒有防火門是造成嚴重死傷的關鍵因素之一,因此希望進一步釐清城中城管理員、市政府相關單位及人員是否有疏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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