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原民會唱錯歌跳錯舞「冒犯族群」 奇美部落求國賠300萬元敗訴

▲▼總統蔡英文出席南島民族論壇啟動開幕式。(圖/記者陶本和攝)

▲2018年南島論壇開幕式的原住民舞蹈表演,被奇美部落認為侵權冒犯尊嚴。(資料照/記者陶本和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原住民族委員會4年前委託優利公司在「南島民族論壇」表演「奇美勇士舞」,阿美族奇美部落認為,原民會和優利未經授權就擅自利用已登記的傳統智慧創作權,而且表演時,由男性演唱應由女性領唱的祭典歌曲,歌詞唱錯、舞蹈不對,冒犯部落族群尊嚴與人格,請求國賠300萬元,但台北地院11日判決奇美部落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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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美部落提告主張,在2018年8月1日的「南島民族論壇」展演活動中,未經授權就穿上部落勇士(Ciopihay)服飾,表演Pawali-Ciopihay舞蹈與歌曲,以及Kahahayan部落送靈祭歌,尤其沒有遵守部落對這些傳統智慧的限制,做出錯誤展演,已經減損貶抑了這些智慧創作的文化價值與族義特性,因此依《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向原民會和優利公司求償。

原民會則答辯,這段展演只有開幕式的8分鐘,有司儀以中英文介紹這些傳統文化的規範,充分說明創作出處與文化內涵,有助於推廣與傳承。優利公司則指出,他們受委託替娜麓灣舞團找員工表演,團員多次到奇美部落田野調查,即使因表演者不同而略有差異,表演出來的結果也不失內涵。

法院審理後認為,這場開幕式表演是由文發中心辦理,原民會不用為此負責,優利公司則是受託,派遣人員參加娜麓灣舞團的表演,也無權指揮監督表演內容,因此最後判決認為,原民會和優利公司都沒有侵權問題,不用賠償。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