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市三芝區莊姓3寶爸以「返還個人物品」為由,一再指定前女友現任洪姓新歡出面,更傳訊「把我的東西送回來」、「他媽的我就會砍死他」要求新歡現身其住所社區中庭。豈料,莊男竟持刀赴約,並朝洪男怒砍5刀,當場小腸外露、小腸穿孔等重傷害,也讓江姓前女友看傻眼。士林地院審結,依使人受重傷,未遂,處有期徒刑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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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情感糾紛發生在2020年10月13日晚間8時許,已婚的莊男不斷約江姓前女友新歡洪姓男友出面,將自己放在前女友住家的物品返還,並約在淡金路某社區中庭赴約。
莊男抵達社區中庭後,竟持質地堅硬刀鋒銳利之的金屬刀,直接朝手無寸鐵的洪男猛砍5刀,所幸江姓前女友緊跟在後,莊男才罷手逃離現場,洪男經緊急送醫救治,仍受有左腹部穿刺傷(傷口約8公分,合併小腸外露、小腸穿孔)等處撕裂傷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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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時,莊男矢口否認有使人受重傷未遂犯行,辯稱,是因為擔心江姓前女友安危才持刀赴約,自己也遭洪男攻擊頭部,當下混亂狀況也造成他處於發瘋狀態,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而辯護人則以:被告在案發時精神狀況是因遭受刺激而無法控制,且他的體型壯碩,倘若如果有要讓告訴人受重傷的話,體型瘦弱的洪男絕對不可能幸免於難,莊男僅有普通傷害意思。
江姓前女友則向法官表示,現任男友不滿莊姓前男友一再傳送指名,要求他現身返還物品的簡訊,所以才決定下樓與莊男碰面,她下樓後就看到男友臥倒在地了。
法官認莊男雖在案發前傳送「他媽的我就會砍死他」等簡訊,可知莊男當時剛跟江姓前女友分手,並一再傳送「我知道你男朋友有看你的訊息!告訴你男朋友吧,是男人的話應該保護你把東西拿過來才對!」等簡訊要求洪男現身,但洪男遲遲未現身,仍再次傳送要求出面簡訊,堪認莊男為了達成洪男現身目地才出此狂言,並非內心有置洪男非死不可之意欲與決意。
合議庭審酌莊男已經是超過50歲的成年人,且已婚,育有3子,犯後未能坦承犯行,也未積極談和解或賠償,惟念他於犯後尚能出面接受刑責調查,兼衡酌他品性素行、犯罪動機、目的、犯罪手段的危險性等,依使人受重傷,未遂,處有期徒刑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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