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罰款+健保費34萬全拒繳 男土地被封貸款不成...秒付清

▲執行署屏東分署人員執行查封作業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執行署屏東分署人員到潘的土地進行查封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內埔潘姓男子於2018年因紅燈右轉等交通違規及積欠健保費用,2020年酒後騎乘機車行經長治鄉新興路,因拒絕酒測被罰18萬元,潘一共欠國庫34萬元,但只繳了1萬元後就拒繳,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執行人員查出他有一筆共有土地,進行查封,他才知事態嚴重,趕緊與親友向銀行辦理貸款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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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受理潘男的案件後,發出傳繳通知給他,他也不予理睬。執行人員查出他名下財產有一筆土地,座落在內埔,面積達154坪,義務人擁有一半的持分,遂於2021年12月至內埔查封該筆土地。

該筆土地之另一半持分及其上的透天厝均屬潘男姪子所有,親友深恐拍賣土地會影響到房子,書記官則提醒對方,希望潘男能先繳清酒駕案件,其餘再辦理分期,數日後,潘的外甥女拿著委任書與17萬元現金,到分署繳清酒駕罰單,其餘案件則由潘男辦理分期手續,分署遂暫停不動產的執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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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數月後他突然來電詢問,表示有找到銀行願意貸款給他,但必須先將所欠罰費繳清並塗銷查封。因此他帶著15萬元現金現身,書記官當場開立繳款單給義務人,讓他在分署直接繳清剩下的127件交通違規罰單與22件健保案件,分署也迅速發函地政事務所塗銷土地的查封登記。

屏東分署表示,不動產被查封後,除了不能辦理過戶買賣外,也無法設定抵押權向金融機構申貸,會影響銀行的授信評估。也希望義務人能感受到親人的情意,避免再犯酒駕案件,也期盼義務人能妥善運用土地塗銷查封登記後向銀行貸得的款項。

酒駕零容忍,屏東分署將繼續強力執行以貫徹交通正義,共同保障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