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公布清明節掃墓便民措施,從3月26日至4月3日開放民眾於十三鄉鎮市的戶政事務所領取鮮花,4月4日、5日更於公墓與納骨塔發放鮮花與礦泉水等掃墓用品,歡迎民眾踴躍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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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長徐榛蔚提醒民眾,新冠肺炎疫情雖有趨緩,防疫還是不能鬆懈,務必配戴口罩,使用酒精消毒手部,以維健康,並鼓勵分流掃墓或由少數家族代表清理墓園、祭祀,以降低群聚感染風險。
清明節是中華民族傳統重要祭祀節日,家人共同祭祖掃墓,緬懷先人恩澤。縣府民政處長林金虎表示,花蓮縣政府為傳揚追思敬祖美德,並鼓勵民眾返鄉祭祖,自2013年起規劃清明掃墓便民措施,於十三鄉鎮市戶政事務所及各公墓、納骨塔等據點發放鮮花與礦泉水等掃墓用品,深獲民眾好評。今年因應新型冠狀肺炎防疫工作,服務台均備有消毒酒精及防蚊液供民眾使用,確保民眾衛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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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清明節掃墓便民措施自3月26日起至4月3日,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均可於各鄉鎮市戶政事務所領取鮮花。4月4日、5日於公墓與納骨塔設置服務據點,發放鮮花與礦泉水等掃墓用品,數量有限,發完為止。各鄉鎮市領取據點公告於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首頁、縣府臉書粉絲專頁及花蓮縣政府Line群組,歡迎民眾瀏覽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