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人夫阿雄(化名)與妻子育有3名子女,卻在2020年間發現妻子外遇林姓男子,兩人不僅互稱老公、老婆,還會大聊性事,他一氣之下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雖然林男堅稱交往時只知道女方有男友,不知道已婚身分,又常常聽說對方缺錢花用,才會主動捧錢討歡心,但他的說詞並未獲得士林地院法官採信,最終被判應賠償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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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中提到,阿雄與妻子結婚至今已有10年,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但林男明知妻子已婚的身分仍執意追求,並在2020年7月至11月間透過LINE親密對談,甚至多次發生性行為,嚴重侵害他的配偶權,因此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
對此,林男辯稱,與阿雄的妻子是因為工作認識,當時只知道對方有男友,不知道已婚的身分,「她多次向我抱怨男友,主動表示希望與我交往,我誤以為她沒有結婚才會展開追求。後來她多次表示缺錢花用,我就拿錢給她,討她歡心。」
林男強調,後來在偶然一次機會中,從公司其他職員口中得知「女友」已經結婚生子,他嚇得馬上求證,對方則說已經多次提出離婚,希望能繼續維持這段感情,「我憐憫她的處境,所以同意協助她辦理離婚,並繼續提供經濟援助,還聽她訴苦」,除此之外,兩人並沒有不正當的交往關係,更沒有發生性行為,LINE對話中提及性事只是朋友間互開玩笑。
不過,士林地院法官調閱兩人的LINE對話紀錄,發現他們會互稱老公、老婆,並不斷以「想你」、「愛你」傾吐相思之情,且多次討論彼此間性事的過程、歡愉感受及期待心情,宛如交往中的男女,顯然不是單純的「朋友間互相傾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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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阿雄的妻子證稱,早在2020年7月就曾向林男口頭表示自己已經結婚。法官接著說,林男在LINE對話中曾詢問女方與老公相處的情形,可見他在兩人交往期間確實知道女方已婚的身分,最終不採信他的說詞,裁定應賠償4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