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葉喬鈞指揮雲林縣調查站,查獲一名何姓男子未具有律師資格,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調查人員24日前往何嫌住所、事務所等處搜索,檢察官訊後認何嫌涉犯詐欺、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辦理訴訟事件、行使偽變造公文書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串滅證及反覆實施詐欺之虞,聲請羈押獲准。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雲林地檢署說明,日前接獲檢舉,雲林縣大埤鄉一名何姓男子(57歲)自2013年設立律師事務所,自稱自己是律師開始招攬訴訟業務,數年來多次偽變造臺灣雲林地方法院之開庭通知書取信於多名被害人,使被害人信以為真,進而委託何男協助辦理訴訟事件,何男依照訴訟案件的難易度收取3萬至50萬元不等之費用。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文城表示,檢調人員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於3月24日前往何嫌的住所與事務所等處搜索、並傳喚到案,查扣大量的訴訟資料等證物,發現被害人眾多,且被告帳戶與訴訟相關之收入金額高達上千萬元,全案依涉嫌詐欺、律師法和偽造文書等罪偵辦,擴大偵辦。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經訊後認被告何嫌涉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律師法第127條第1項之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辦理訴訟事件、刑法第216條、第211條之行使偽變造公文書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串滅證及反覆實施詐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檢方分析,發現被害人間均以口耳相傳介紹律師資訊,資訊查證能力不佳,以致遭何男以假律師身分詐騙,雲林地檢署呼籲民眾,遇有委任律師之需求,可向各地律師公會查詢所欲委任之人是否具有律師資格,以免受騙,本署亦將持續嚴查此類司法黃牛案件,避免民眾受害,以維司法公信。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其他新聞】
►淵明國中環境教育實作獲全國獎 這模型一日可「吃掉」5kg廚餘
►快訊/雲林80歲嬤確診日照中心上課 匡51人PCR結果出爐
►小孩把書都帶回家「家長驚呆了」 雲林已13校自主性預防停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