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50多歲的謝姓男子去年因騎機車闖紅燈遭攔查被抓到酒駕,而警方一查他的前科紀錄傻眼發現,這已是他第9次酒駕犯行,且酒駕服刑才剛出獄2個月又犯。經橋頭地院審理,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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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指出,謝男有多次酒駕前科紀錄,去年10月26日下午5點多,他騎車行經彌陀區中正路與鹽港一路路口時,因闖紅燈遭攔查,警方發現他散發酒氣,測得酒測值為每公升0.26毫克。
而警方一查謝男的前科紀錄傻眼發現,這已經是他第9次酒駕,且去年8月才剛酒駕服刑完畢2個月而已,沒想到短時間內又再犯,根本關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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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院審理認為,謝男有多次酒駕前科,機車駕照也因酒駕被吊銷,沒想到他無視此事,仍於酒後貿然騎車上路,顯見其漠視一般往來公眾及駕駛人的用路安全,也欠缺守法意識。
另考量謝男在警詢及偵查中始終否認犯行,直到法院審理中才坦承犯行的態度,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累犯,處10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