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酒駕意外層出不窮,面對這些害人又害己的駕駛人們,台灣將從13日凌晨起實施全球最嚴取締標準,只要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一五毫克就開罰;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則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以體重60公斤者為例,只要喝3罐啤酒就可能被法辦,至少應判處2個月以上有期徒刑。
▲酒駕會發生甚麼事情,看看這張圖你就知道了。(圖/翻攝網路)
去年葉冠亨酒駕直接、間接害死3命;今年詹震山酒駕撞死台大女醫師曾御慈,令大眾悲憤不已。明知酒駕害人又害己,但有人卻老是抱著「我不會那麼衰」、「我家那麼近」的僥倖想法喝酒開車,這群人猶如人間凶器般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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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堵人間凶器,總統令11日公布《刑法》修正案,提高取締標準!過去呼氣酒精濃度達零點五五毫克才移送法辦、罰款、吊扣銷駕照,新制降為零點二五毫克;原本零點二五毫克開罰的標準,也被調整為零點一五毫克。
修法前酒駕致死、酒駕致重傷之處罰刑度分別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正以後分別提高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現行肇事逃逸致人死傷逃逸之處罰刑度由「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部配合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3日起所有汽機車駕駛,全數適用零點一五毫克的酒測標準,超標將開罰一萬五千到九萬元。中央警察大學交通系教授蔡中志指出,一又四分之三罐啤酒或三分之一瓶紅酒下肚後,酒測就會達零點一五毫克。警政署也將於13日啟動全國同步擴大取締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