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黃姓男子去年11月間帶女友到楊梅區某分行,霸氣地向行員出示最高檢察署檢察官證件,聲稱要辦理貸款與開戶,行員查證後覺得有異向警方報案,楊梅警方到場後確認最高檢察署並無黃姓檢察官身分,且黃才20歲出頭,根本不可能當上最高檢察署檢察官,黃男當場被警方識破後移送桃檢偵辦;桃檢複訊時,黃坦承偽造最高檢察署檢察官證件之事實,檢方偵結依行使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文書罪嫌將黃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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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24歲的黃姓男子去年11月24日下午5時許,帶著20歲王姓女友到玉山銀行楊梅分行,黃出示最高檢察署檢察官識別證,聲稱要辦理貸款與開戶,行員察覺黃男如此年輕心生疑竇,悄悄報警處理。
楊梅警方獲報,先向最高檢察署確認,並無黃姓檢察官,當場將冒牌檢察官壓制逮捕,並查扣黃男身上識別證,黃男改口自己不是檢察官,但對證件來源卻三緘其口,警方偵訊後依公然冒用公務員官銜職稱罪嫌將黃男移送桃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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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複訊時,黃坦承偽造最高檢察署檢察官識別證配於胸前,也坦承曾向行員表示自己是檢察官等事實,檢察官另根據行員指證與警方提供現場拘捕時識別證與衣物等照片佐證,確認黃男犯行明確,檢方偵結依行使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文書罪嫌將黃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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