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兆麟、郭玗潔/花蓮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4月1日起,進入特定娛樂場所的顧客必須接種三劑疫苗。花蓮警分局於31日晚間到花蓮市區各特定娛樂場所,針對最新防疫措施加強宣導,其中顧客未接種3劑疫苗人數達30人,警方當即登記勸導,自今(1日)0時起即刻開罰,依法最高可罰新台幣1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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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疫情升溫,為避免特定娛樂場所成為防疫漏洞,花蓮警分局在3月31日晚間編排專案勤務,到花蓮市區各特定營業場所加強臨檢、宣導防疫作為及勸導未施打第3劑消費者,配合離開特定娛樂場所,以免違規。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4月1日起,要求進入特定娛樂場所的顧客必須接種三劑疫苗,為配合執行相關事項宣導,花蓮警分局分局長呂育騰在31日晚間親自帶隊,到花蓮市區各酒吧、KTV、PUB等特定娛樂場所針對最新防疫措施加強宣導,本次勤務合計臨檢102人(從業人員19人、顧客83人),其中顧客未接種3劑疫苗勸導人數30人。勸導過程平和,未發生衝突。
呂育騰表示,3月11日、27日皆有配合花蓮縣政府聯合稽查小組前往特定娛樂場所稽查,本次(31日)動用警力20數名再次前往花蓮市區各特定娛樂場所臨檢,未來除了進行防疫宣導外,持續結合縣政府聯合稽查小組針對近期有發生民眾糾紛的酒吧及其他相關業者,加強臨檢密度與強度,以掃除不法因子,避免糾紛再次發生,破壞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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