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資真/綜合報導
宋女與蕭女分別為軍公教權保協會之監事及理事,2020年7月底召開選舉會議時,宋女與蕭女在會場內發生爭執,宋女不滿辱罵對方「不要臉」、「混蛋」等語,蕭女憤而提告,新竹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宋女拘役5日,得易科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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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協會於2020年7月28日11時許召開理監事選舉會議,宋女持手機在會場內錄影蒐證,蕭女認為其未經大會同意私自錄影,出手阻擋鏡頭,雙方在多人面前發生爭執,隨後宋女竟脫口「蕭XX不要臉」、「混蛋」等,蕭女因而將對方告上法院。
偵訊時宋女坦承錄影,並在蕭女阻擋鏡頭時嗆人,辯稱是遭謾罵挑釁,一時氣憤才脫口說出這些話,乃自我防衛之正常反應,無公然侮辱之故意。
新北地院認為,「不要臉」為罵人不知羞恥;「混蛋」則為罵人愚笨、糊塗的話,宋女在特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場所,指名道姓地辱罵蕭女,主觀上有公然侮辱之犯意。最終判處宋女拘役5日,得易科罰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