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警清明連假強力取締酒駕 取締134件103件公共危險送辦

▲台南市警局清明連假全市同步取締酒駕專案,5天共取締酒駕134件,其中涉公共危險罪103件,拒測6件,同車乘客受罰6件。(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警局清明連假全市同步取締酒駕專案,5天共取締酒駕134件,其中涉公共危險罪103件,拒測6件,同車乘客受罰6件。(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警局清明連假全市同步取締酒後駕車專案,除全日取締酒駕外,各分局依轄區易肇事及易酒駕時段、地點規劃路檢勤務,這次清明連假專案5天共取締酒後駕車134件,其中涉公共危險罪103件,拒測6件,同車乘客受罰6件,顯見仍有許多民眾存有僥倖心態,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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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處罰酒(毒)駕新法於2022年3月31日上路,如有酒(毒)駕行為,一律吊扣汽機車牌照2年,若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則沒入車輛;如為10年內累犯並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另因乘客有防止駕駛酒駕義務,這次修法也加重乘客處罰金額為新台幣6千元以上至1萬5千元以下;若民眾投機取巧租車或駕駛共享車輛規避酒駕,也會依駕駛人遭罰條款所處罰鍰再加罰二分之一。警方呼籲,在酒駕重罰下,駕駛朋友勿酒後駕車,可搭乘計程車或善用代客叫車、代駕服務服務,避免觸法。

南市警交通警察大隊代理大隊長陳宇桓呼籲,千萬不要心存僥倖,酒後應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計程車、指定代駕或請親友接送,絕對不可以駕駛交通工具,讓安全成為回家唯一的路。

台南市警局長方仰寧表示,生命無價,酒後勿駕,才能永保安康,南警也會貫徹「酒駕零容忍」的決心,避免酒駕傷人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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