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晏琳/整理報導
台灣逐步走向新防疫模式,指揮中心宣布,若單日確診人數超過1500人,將啟動輕症在宅照護計畫;指揮中心今(8)公布居家照護管理指引,包括適用對象及相關限制等。為方便民眾了解居家照護計畫,《ETtoday新聞雲》也整理以下6大QA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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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該計畫什麼時候上路?誰符合資格?
A1:指揮中心指出,若單日確診人數超過1500人,即啟動輕症在宅照護計畫,並從新北市開始試辦。
確診者年齡<65歲(不含65歲),無症狀或輕症,且無懷孕或洗腎;同住未確診者年齡<65歲(不含65歲),且無懷孕或洗腎,才符合居家照護資格。此外,除因必要之照護或被照護需求,確診者不得與65歲以上、懷孕或洗腎之未確診者同戶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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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居家環境條件有什麼限制?
A2:指揮中心表示,本土確診個案採用居家照護計畫,應具備以下條件:
1. 以符合1人1室(單獨房間含衛浴)為原則,同為確診者得多人1室。若每次浴廁使用後均適當清消,則可於無獨立衛浴房間隔離。解隔後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
2. 同住之未確診者:於同戶其他房間居家隔離,同戶隔離之未確診者原則不超過4人。隔離至同戶最後確診個案之確診日後10天,隔離期間原則第5、10天(如有新增確診個案則改為每3天)進行家用快篩。解隔後進行7天加強版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3、7天進行家用快篩。
Q3:境外移入個案也適用這項計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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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指揮中心表示,境外移入個案僅限「完成居家檢疫返家後確診者」適用。詳細整理如下:
1. 符合1人1戶條件在宅檢疫期間或期滿前確診者,繼續在宅隔離(同住有多名確診者,或有必要之照護或被照護需求時,得多人1戶,餘同戶內不得有未確診者)。
2. 完成居家檢疫返家後確診者,得適用本土個案之居家環境條件。
3. 其餘境外移入確診個案,原則不適用居家照護。
指揮中心說明,本土及境外移入確診者若符合上述條件,將由地方政府開立通知書,通知個案在家隔離,並以電子圍籬進行管制,輔以雙向簡訊進行追蹤。
Q4:隔離期間要做哪些事?
A4:確診個案可參考「COVID-19確診個案注意事項」,其中應特別注意:
1. 填寫「COVID-19確診個案自填版疫調單」,自主回報症狀、風險因子、密切接觸者,配合雙向簡訊追蹤;並聯繫密切接觸者,請其自我篩檢、自我健康監測10天。
2. 有其他症狀或醫療諮詢需求,請以手機APP或電話專線聯繫遠距醫療或居家照護團隊評估。
同住之未確診者,可參照「COVID-19接觸者注意事項」及「我該如何照顧家中的COVID-19確診病患」,特別注意:
1. 在家請單獨一人一室,儘量和家人使用不同的衛浴設備,不要離開房間。如需共用衛浴設備,每次使用後,應使用漂白水或酒精消毒。
2. 共用空間儘量確保空氣流通。每天消毒、清潔所有經常觸摸的物體表面。
3. 若要離開個人房間使用浴廁,須戴口罩。同住者如須進入確診者房間或接觸確診者時,雙方均須戴口罩,並洗手或使用酒精消毒。
Q5:隔離期間,若出現什麼症狀要注意?
A5:若出現喘、呼吸困難、持續胸痛、胸悶、意識不清、皮膚或嘴唇或指甲床發青等症狀,應立即撥打119、衛生局或1922。
Q6:解隔條件是什麼?
A6:確診者與同住之未確診者的解隔條件不同,詳細如下:
確診者
同時符合以下兩項條件,得解除隔離,並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
1. 有症狀者,退燒至少1天,且症狀緩解。
2. 距發病日或採檢日第10天以上之家用快篩陰性,或前述快篩持續陽性但PCR檢驗結果為陰性或Ct≥30。
同住之未確診者
距同戶最後確診個案之確診日滿10天,且所有同戶隔離者(含尚未解隔之確診者)快篩均陰性時,同戶隔離之未確診者全數解除隔離,並進行7天加強版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3、7天進行家用快篩。
另,前述快篩持續陽性但PCR檢驗結果為陰性或Ct≥30者,視為陰性符合解隔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