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根據防疫新規定,東港警分局兩天來針對轄內小吃部、KTV等店進行稽查勤務,其中有4家店家未落實防疫規定,依法開單函送相關單位裁處,科以罰鍰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以有效防堵疫情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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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3月27日最新防疫措施,自4月1日起針對前往特定娛樂場所消費之顧客,應提供至少接種3劑疫苗證明,從業人員皆應接種疫苗2劑且滿14天,如第2劑滿3個月者,應接種第3劑,否則不得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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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防堵疫情,東港警察分局分於9日20-22時、4月10日1-5時規劃防疫臨檢勤務,由分局長張世儒親自主持勤務後並督帶勤,針對轄內民眾易聚集之KTV、卡拉OK、小吃部、電子遊樂場等場所實施臨檢,嚴防疫情破口,使用科技設備M-Police,查詢民眾身分,且向業者宣導務必善盡把關責任,隨時關注及配合政府最新防疫政策,落實各項防疫措施。經執行臨檢有女陪侍店家,其中4家未落實檢查客人有無施打第3劑,均依傳染病防制法第37條1項6款予以告發,函送相關單裁處。
東港警分局長張世儒表示,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延燒,臺灣進入防疫關鍵時期,未來將持續針對民眾易聚集場所,如酒店、夜店、卡拉OK等出入人口較為複雜之場所,還有常開毒趴的旅館、涉及色情營業的養生館、容留高關懷少年的網咖,加強臨檢查察,展現警察維護治安及避免是類場所成為防疫破口之決心,防堵疫情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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