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許姓男子3年前透過網路交友,認識了1名年輕貌美的A女,宣稱要以100萬元包養,但要A女自拍張照片,結果交易沒談成,許男竟拿A女傳來的性愛照去問A女的朋友B女,是否也願意性交易,A女得知後憤而提告。台北地檢署11日依違反《個資法》、妨害秘密等罪起訴許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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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家住雲林的許男是在2019年間,在IG上認識A女,2人談到性交易、包養等話題,許男稱要看到A女的自拍照片再做決定,A女不置可否,不過在11月間,傳了1張幫其他男子口交的照片給許男,結果這樁桃色交易不了了之。
沒想到2020年10月間,許男把A女的照片轉傳給A女的好友B女,自稱曾經和A女有過性交易,詢問B女是否也願意性交易,A女得知後,不滿被亂傳曾與人性交易,憤而提告,並證實自己的確就是照片中的女子。
據了解,20多歲的許男到案坦承犯行,也答應要與A女以35萬元和解,但是調解成立後過了許久,許男絲毫沒有要付款的樣子,A女決定不等了,檢察官調查後依無故洩漏因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洩漏個人性生活資料等罪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