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網路購物越來越方便,但如果收到實物與照片不符,也別急著留言罵商家!蒐集車票鍾姓女買家從蝦皮購物賣場,向王姓賣家下單購買海外古董車票,收到後她認為與照片差很大,給一顆星負面評價,更留言「本來想取消訂單,賣家不同意硬要出貨,很恐怖的賣家...」王姓賣家看到後怒報警提告,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妨害名譽將鍾女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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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女去年8月27日,上網在王姓賣家所經營的蝦皮購物賣場,下單購買海外古董車票,同年9月2日收到商品後,認為實物與照片差很多,2天後到王姓賣家網頁點選一顆星負面評價,並留言:「照片跟實體大小差很多超級小!原本太多天想取消丁單,結果賣家不同意硬要出貨,很恐怖的賣家,購買前請三思」。
很生氣的鍾女,又在同年9月16日修改留言:「這位賣家,我商品下單3天,你才告訴我東西沒貨,這就算了,當天你詢問是否要更換其他商品,雖然最後也換成其他,但當天還是覺得算了,3小時內取消訂單,你不甩我,隔2天堅持出貨,這也就算了,但是最後商品寄來大小跟圖片有很大差距,你還不讓我給負評」最後更加碼嗆:「如果抗壓不夠拜託不要當老闆回去做員工就好」。
王姓賣家看到後忍無可忍,到中山分局報警提告。偵查時,鍾女坦承留言者就是她本人,檢察官根據購買紀錄、網頁負評、留言,認為鍾姓女買家留言,涉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