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台北市一家化工公司廖姓董事,與一名已婚的彭姓銀行女行員發展「超友誼關係」,2人被發現牽手散步還到摩鐵休息4小時,女行員丈夫得知後怒告求償185萬,廖董辯稱知道女行員經濟困難,基於自己樂心助人,才會陪她散心,在摩鐵4小時僅吃東西、聊天唱歌,絕無親密行為,新北地院不予採信,判2人賠償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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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姓女行員丈夫指出,妻子時常下班晚歸,對行程也不交代清楚,懷疑她出軌,於是委請徵信社跟監,發現妻子在街上與化工公司72歲廖姓董事牽手散步,還開車到摩鐵開房間4小時,怒提告並求償185萬元。
彭女表示,廖姓董事是銀行主管客戶,日前因主管調職,才由自己接手服務,後來2人慢慢熟識,偶然間向廖董透露家裡經濟狀況不好,他才特別關懷照顧,有時會請吃飯或送禮,絕無逾越男女交往份際。
廖姓董事也辯稱,自己已經72歲,無配偶且膝下無子嗣,平時樂於助人,得知彭女娘家欠下巨額債務,由她一肩扛下,經濟壓力讓她喘不過氣,基於朋友及長輩的關心,循序對她開導避免她想不開,沒想到被她丈夫誤會,到摩鐵僅只有飲食、聊天及唱歌,並沒有發生其他親密行為。
新北地院法官審理,從徵信社員工證詞及提供的照片,判定2人確實在街上牽手散步及共進摩鐵行為,法官認為廖男年已72歲,又擔任公司董事,有足夠社會歷練,理應避免逾越男女社交份際,卻在街上牽手及摩鐵共處4小時,確實有男女交往情事,判2人賠償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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