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澎湖醫院發生病人腰腹卡病床離奇死亡案件,經高雄高分院審理,院方以及當晚值班護理師需負責賠償家屬共198萬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Pixabay)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衛福部澎湖醫院發生一起病人腰腹卡病床離奇死亡案件。61歲李姓婦人因阿茲海默症及躁鬱症等精神疾病住院,於105年9月14日上午3時許,同房室友發現李婦腳伸出欄杆,上半身彎在欄杆外,胸腹抵著欄杆成C型怪異姿勢,已窒息身亡。家屬認為院方疏失導致李婦死亡,憤而提告,經高雄高分院審理,院方及當晚值班護理師應負責任,賠償家屬共198萬元。
判決書指出,李姓婦人因為罹患阿茲海默症及躁鬱症等精神疾病,於105年2月10日起,在衛福部澎湖醫院精神科慢性病房住院。同年9月14日事發當天凌晨,從監視器可見,李婦在床上輾轉難眠、反覆改變姿勢,到凌晨0時17分,將雙腳伸入床邊護欄欄杆同一格間隙中,腰部卡著欄杆,以坐姿趴到欄杆外往前去撿地上的牙刷,身體彎成C型姿勢,撿回後將牙刷放到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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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凌晨0時21分許,李婦仍做出C型姿勢,腰部卡著欄杆,這時還可看到李婦的手部在動,疑似要撿東西,一直到上午2時5分許,已完全沒有動作。直到上午3時許,同房室友發現李婦怪異的姿勢,趕忙扶起李婦並通報護理師,經急救無效,最後判定李婦因長時間維持腰腹部受壓迫之姿勢,導致窒息死亡。李婦家屬指控院方疏失,求償600餘萬元。
許姓護理師表示,當時值大夜班,一人需照護28張病床,因人力不足,若無異常僅能透由監視器畫面輔助看護,並未發現異樣。
醫院方則表示,李婦出現異常姿勢死亡是無法意料的特殊事件,李婦當日因不同理由一直要起身,即便護理師按時查房將其恢復姿勢也無法防止,李婦仍可能因腦缺氧在短時間內死亡,故和查不查房無因果關係。
經高雄高分院判決,依院方於值大夜班之規定,每小時最少須查房1次,許姓護理師在上午0時至上午8時值班期間,並沒有實際巡房,也未確實監看監視器畫面。而院方人力不足,事發當日夜晚值班僅有一位護理師需照顧28床病人,違反醫療常規,使護理師有疏忽行為,兩方均應負賠償責任,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共判賠家屬19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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