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立院三讀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加到5萬 地方年增4.6億支出

▲▼立法院院會 三讀「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草案 民進黨立委拿「村里長事務費加5000 里民服務更加分」手板合影。(圖/記者屠惠剛攝)

▲立院三讀通過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加5000元後,民進黨立委在議場合影。(圖/記者屠惠剛攝,下圖同)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2022地方選舉將在年底登場,屆時將該選村里長等地方公職人員。立法院院會15日三讀修正《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草案,明定村里長每月4.5萬元的「事務補助費」將調高至5萬元,這是時隔超過20年首度調漲,跨黨派立委紛紛舉牌表達支持。但據內政部統計,若將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增加至5萬元,每年增加地方財政支出4億6566萬元。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包括民進黨立委湯蕙禎、陳瑩、伍麗華、何志偉、羅致政、周春米、許智傑,以及國民黨立委鄭天財、陳超明、林為洲、楊瓊瓔、馬文君、傅崐萁等人提出《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羅致政在提案說明指出,村里長工作內容無所不包,需要負擔民政、衛政、警政、社政等工作,但自2000年《地方制度法》制定後,逾20年來未調整過其事務補助費,期間物價指數漲幅超過24.5%,人均GDP也增加約90%,因此應修法調整補助費用。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規定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編列事務補助費,每村里每月新台幣5萬元;此外,也刪除原條文「前項事務補助費,係指文具費、郵電費、水電費及其他因公支出之費用」等規定。

根據內政部統計,若將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增加至5萬元,每年增加地方財政支出4億6566萬元,內政部曾在2017年1月5日曾邀集地方政府研商是否調整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因地方政府反應財政不佳而決議維持現行規定。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