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市議員初選白熱化 朱明宏提告反擊陳皇宇

▲民進黨台南市議員初選參選人朱明宏, 15日下午也前往台南地檢署提告陳皇宇涉嫌誣告罪嫌。(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民進黨台南市議員初選參選人朱明宏, 15日下午也前往台南地檢署提告陳皇宇涉嫌誣告罪嫌。(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民進黨台南市議員初選參選人朱明宏向民進黨台南市黨部陳情要求嚴審另名參選人陳皇宇涉嫌詐領健保費案,遭陳皇宇提告涉嫌誹謗罪嫌,朱明宏15日下午也前往台南地檢署提告陳皇宇涉嫌誣告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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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宏指出,地檢署認證之犯罪如何與捕風捉影不實指控相比?14日他一早至市黨部陳情初選對手陳皇宇同志涉嫌詐領健保費乙案,朱明宏僅是告知社會大眾由法院判決之最終結果,而陳皇宇同志14日下午大動作做出回應聲明,他深表遺憾,也要敬告陳皇宇同志,切勿玩弄法律文字,欺騙選民。

朱明宏相關聲明如下:他是將司法判決之最終結果如實陳述給社會大眾及市黨部,要求針對參與市議員初選參選人進行最高道德標準之檢驗,並無加油添醋,也無憑空捏造,市黨部主委也已在一早的記者會中聲明,將由台南市黨部呈報給中央黨部做最終處置,既符合程序也無不法,若此為卑劣的政治操作手段,那麼未將過去所犯之錯誤攤在陽光下受選民檢視,難道不是卑劣的政治操作手段?

朱明宏敬告陳皇宇同志,所謂的「緩起訴」就是將本來要向法院起訴的案件暫時不予起訴,所以緩起訴基本上是檢察官認定有罪,但將起訴案件做暫緩處置,才會使用緩起訴,若是無罪之情形,檢察官就會不起訴或用公文做簽結,並非像陳皇宇同志聲明稿中所言。

陳皇宇同志說該案證據明白揭露「陳藥師不知情」,但探究裁判字號台灣台南地方法院109年度單聲沒字第 65 號刑事裁定,通篇內容中並無「陳藥師不知情」等文字出現,不知陳皇宇同志所謂的不知情證據是於何處看到?另外根據可靠消息指出,在該案件的緩起訴書中指出【OOO、陳皇宇明知藥劑師未實際調劑者不得申領藥事服務費,竟共同基於不法所有意圖及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之犯意聯絡...云云】、【OOO、陳皇宇明知醫師未實際診治者不得申領醫療費用,及藥劑師未實際調劑者不得申領藥事服務費,竟共同基於不法所有意圖及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之犯意聯絡...云云】,顯見陳皇宇同志並非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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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宏說,且該緩起訴書中最後也有提及【陳皇宇緩起訴期間為2年,被告應於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4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18萬元】,若真不知情,為何緩起訴書中還會提及?

朱明宏表示他從事電腦服務業20多年,無論是公家機關標案或私人企業的案件,早已在業界樹立一定的品牌形象,所有案件不僅可受公評,也可受民眾檢視(至今皆無不法情事及前科紀錄可得證),從招標、決標、履約一直到驗收,他也一直依照政府採購法的標準做事,目的就是希望藉由採購招標程序,讓政府機關辦理採購有所依循,以達防弊之效能,與陳皇宇同志所牽涉之詐領健保費乙案情形完全不同,更何況他在參加初選時,即已依議會要求將所有資訊轉送檢調單位進行調查,截至目前為止查無任何不法情事,由此可再次證明他的清白,反觀陳皇宇同志犯罪事實是經台南地檢署所確認,完全無法相比,也讓人不由得懷疑這樣不實的指控才是真真實實的政治打壓。

朱明宏這樣腳踏實地一路走來,憑藉的就是真誠以待,除了在前端滿足客戶的需求,而後端完善的售後服務,也一再獲得客戶的肯定,朱明宏今日便是帶著這股熱情,秉持著企業家的精神,持續的為選民來打拼。對於陳皇宇同志不實的指控,這不僅僅是對他個人的傷害,這對奉公守法的公務員而言,情何以堪,更是在損毀整個大台南的名譽,若陳皇宇同志真心想為台南市的市民服務,就應該停止這不實的抹黑,停止傷害選民。而今日我就算不為自己的清白而爭,也該勇敢的站出來為台南市的市民爭一口氣。

朱明宏認同陳皇宇同志所說:「初選靠的是勤走基層,具體的提出自己的理念政策,讓選民作出選擇」,但他與陳皇宇同志最大的差別在於,陳皇宇同志有詐騙之嫌疑,這也是經由司法判決認證,但他無論是自身或是過去電腦服務業的服務經驗,皆是清清白白且可受公評、檢視,若陳皇宇同志堅決要向司法機關提出毀謗告訴,他亦會立即向陳皇宇同志提出誣告的告訴,也請陳皇宇同志無論初選結果如何,切勿撤告!朱明宏於15日下午前往台南地檢署按鉜聲告陳宁涉嫌誣告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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