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女兵戀上已婚班長!高調放閃「我的小靠山」 慘痛代價曝光

▲小三,外遇,偷吃,妹子,正妹,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班長新婚不到1年,竟偷吃20歲女兵喊離婚。(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資真/新竹報導

陸軍某裝甲旅班長偷吃小10歲的20歲陳姓女兵,女方甚至在IG上高調分享小倆口出外遊玩的親密照,班長更無預警要求離婚,妻子私下探同事口風,才得知兩人因婚外情有違軍紀,各記兩大過汰除。人妻請求賠償80萬元精神撫慰金,新竹地院最終判賠女兵需賠償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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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班長與人妻於2020年5月18日奉子成婚,男方卻不到1年就提議離婚,更藉口日後因任務需留守軍中,實際上卻是在4月15日至19日與同隊的20歲陳姓女兵出遊,女兵更高調在IG上發出多張放閃照,寫下「真的小累,我的小靠山,好久沒有愛一個人愛的這麼的辛苦,但為了未來,我會在(再)努力」等語。

人妻發覺老公疑似在外偷吃,曾以LINE向女兵要求不得介入婚姻,女兵強調照片中是自己的男朋友,只是長得有點像,又回覆「不好意思,我以後會注意,不會再吵你老公了」,卻又於同年4月24日帶班長回基隆老家,且再度共遊宜蘭。人妻因此向陳女求償80萬元精神撫慰金。

陳女矢口否認兩人為情侶,純粹工作上相處,先前不曉得班長是已婚狀態,得知班長有結婚生子後,就曾傳訊希望雙方不要再連絡。

法院調閱兩人違反國軍風紀調查結果,班長與女兵皆否認交往,從牽手、接吻及過夜同宿等相關行為,顯然已有違朋友之定義,不當男女關係情事經查屬實,依規定各核予大過兩次並不適服現役汰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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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兩人簽訂離婚協議書時,人妻向班長表示害怕其與女兵之性行為而感染愛滋病,「潛伏期有三個月,你不回答我,我就再等三個月驗完沒事才能離婚。」班長立刻回應「不用擔心(愛滋病)啦,就有(帶套)咩,就那次而已啊」,可見其離婚之急切,坦承與陳女曾發生1次性行為。

新竹地院認定兩人已逾越普通朋友應有之正常社交程度,判陳女須賠給人妻3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