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北市陸姓女子2013年間應徵尚未開幕的醫美診所擔任美容諮詢師,診所合夥人池國樑說動她抽脂「可成為診所的宣傳門面」,結果池男因注射過量麻醉藥物,讓女子暴斃。高等法院審理後,更一審將診所醫師林玉清與池男分別判刑2年半與2年10月,可上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判決指出,林玉清等人合夥,在2013年籌設「微笑國際診所」,其中一名合夥人池男,為販賣醫療器材的業務人員,不具有醫師執照。診所預定當年7月間開幕,但5月間就開始對外招募工作人員,當時28歲的陸姓女子前來應徵擔任美容諮詢師。而池男竟對陸女說「可成為診所的宣傳門面,並在客人諮詢時以親身經歷解說、將來開分店時成為區長」等語,企圖說動陸女接受自體抽脂豐胸手術,陸女心動,簽下手術同意書。
2013年6月間某個下午,林玉清與2名醫師、池男等4人,著手對陸女手術,並由池男施打麻醉藥劑。手術下午5時40分開始,到晚間9時40分抽脂完畢,但欲接續進行胸部麻醉時,陸女卻在5分鐘後發生眨眼、抽筋、全身躁動吼叫抽搐之症狀;10分鐘後突然起身、無法配合。醫師等人眼見情況危急,但因診所還沒開幕並未準備急救器材,眾人只能進行按摩、給予糖水等物理性紓解手段,直到20分鐘後才請人打電話給119。
急救人員雖於5分鐘內到場,但當時陸女已經全身生命垂危,昏迷指數為5,送醫急救後,因缺氧性腦症併發肺炎致神經敗血性休克死亡。檢方事後對林玉清與池國樑2人,提起公訴。
一二審法院審理後,均認定2人犯《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均將林男判刑2年、池男判刑2年2月。案經撤銷發回,更一審法院於20日改判,仍認定2人有罪,考量2人犯罪後均否認犯行,飾詞卸責,態度不佳,更一審加重改判林男有期徒刑2年6月、池男有期徒刑2年10月。至於民事求償部分,一二審均判決2人須賠償家屬337萬餘元。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