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縣今(23)日確診+51,確診個案分佈於13鄉鎮,縣府表示針對重點疫調、科技防疫、匡列化、天數往下減,推動輕、重症分流保全醫療量能等措施,未來還會有大規模、大幅度的簡化。足跡部分以重點方式公布3處,衛生局表示,下週一(25日)至 4月30日雲林縣禁止探病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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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今日公布點足跡,案48613(麥寮鄉)4/19晚上19:00-20:00於炙林鐵板燒麥寮店用餐;案48615(褒忠鄉)4/19、4/20晚上18:30-19:30均在新湯園SPA游泳池,案48483(斗六市)中午12:00-13:00於豚將拉麵斗六店用餐。
雲林縣衛生局長曾春美表示,因應本縣近日本土疫情嚴峻,4/25 至 4/30 起,雲林縣除例外情形,禁止探病,住宿式長照機構除例外情形也禁止探視。可探病的例外情形,包括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等,須由家屬陪同,或依法規須家屬親自簽署同意書或文件;或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的需要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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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其他因病情惡化、醫療處置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等情形,經評估有必要探病且經醫療機構同意。至於住宿型長照機構可探視的例外情形,包括住民出現嚴重身心不適症狀,如:失眠、血壓不穩、情緒暴躁等,機構無法安撫住民;其他經機構評估有必要探視者。
衛生局長曾春美說明,訪客探視條件與探病相同,若未完成疫苗追加劑達 14 天(含)以上者,應出具探視當日抗原快篩(含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曾經確診解除隔離且距發病日未滿 3 個月者,可免除篩檢。此外,一般訪客優先安排在公共區域會面,針對不具備活動能力、無法自行下床行動或單人房室的住民,可進入住民住房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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