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玗潔/台南報導
台南一胡姓男子佯稱幫忙「改運」、「過氣」,把女子小莉(化名)騙至偏僻處性侵2次,小莉詢問「有多久時間生效?」,胡男還稱「保持快樂,那就會很快生效」,小莉事後覺得不對勁,報警處理。經台南地院審理,依強制性交罪判處胡男徒刑5年。胡男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改判,依犯對於女子以違反意願之方式而為性交之行為罪,仍處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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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胡男經營宮廟,小莉因母親罹患精神疾病,也煩惱自身婚姻問題,經常到胡男宮廟諮詢,胡男會對小莉畫符、燒符、做儀式,小莉喝了符水後覺得很有效,更邀請胡男到家裡作法,看媽媽有沒有卡到陰、家裡有沒有惡靈。
胡男見小莉信任他,謊稱做愛可幫小莉過氣、改運,在109年4月25日晚間7時許,開小貨車把小莉載到麻豆快速道路高架橋下,說要渡她,在貨車內指侵小莉,小莉以為這是改運的手法而隱忍。沒幾天,胡男又約小莉到工寮,繼續以手指、按摩棒性侵。胡男事後傳訊息警告小莉,不可將此事告訴第三人,否則會厄運上身、惡靈纏身,小莉察覺有異,報警處理。
小莉提供2人通訊證據指出,她曾傳訊息問胡男「老師、師父,上次你說在你車上以及其他等等地方,你跟我有『肌膚之親』還用我下體,你說這是過氣跟過運,那這個要有多久時間生效?」,胡男回答「保持快樂,那就會很快生效,這是秘密不許三者知道」,小莉又問「快樂跟你和我『做愛』有關係喔?」,胡男答「帶動你的性質」、「一直改變你的厄運你卻一直胡思亂想」,小莉又問「可是上次弄我下體那個長得像筆電動情趣按摩器我好痛,不舒服」,胡男答「你現給頭昏昏,渡你玫(沒)改過運,我會走火功力大退」,顯示胡男以改運為由,性侵小莉。
但胡男在審理時否認性侵,說和小莉是男女朋友關係,和小莉性交時,她都沒反抗,還自己脫褲子、主動親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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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院審酌雙方證詞及通訊軟體對話內容,認為胡男利用小莉急於求助之心理狀態,假藉改運過氣之名義,行逞一己私慾之實,對小莉身心造成極大之傷害,犯後否認犯行,也未與小莉和解,依強制性交罪判處胡男徒刑5年。
胡男不服上訴,經台南高分院審理,認為胡男以「改運」、「過氣」之話術影響,讓小莉雖無意願與和胡男性交,出於藉此避免災禍之心態,仍任由胡男擺佈,其性自主意識已不健全而受侵害,改判胡男犯對於女子以違反意願之方式而為性交之行為罪,仍處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