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一對父母替孩子找了英文女家教,豈料人夫竟在家地下室與女家教大搞外遇,2人在翻雲覆雨激戰畫面全被正宮發現,不倫戀曝光後,先答應賠償2百萬,但女家教事後不僅反悔又對正宮提告妨害秘密罪,雙方達成和解,人妻同意免除她的債務,僅對丈夫求償2百萬,但人夫卻辯稱「2人只是對價關係」士林地院審理後,判人夫賠30萬給正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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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阿翔(化名)與妻子結婚逾13年,愛子心切的2人替孩子找了英文女家教,豈料2019年10月20日人妻阿芳(化名)卻發現丈夫與家教老師發生不倫,並拿出同月10日、20日監視器攤牌。監視器錄下2人在地下室互擁,女師彎腰趴在椅背上,阿翔則以手扶背,過程中撫摸胸部、親吻、撫摸下體並在脫褲後磨蹭女師下體,完事後女師還拿衛生紙給阿翔擦。
2人發現姦情曝光後,答應賠阿芳2百萬,更開立1張本票做擔保,事後2人擺爛沒付錢,阿芳寄發存證信函,女師直接以存證信函回覆拒絕賠償,甚至反告阿芳妨害秘密,一度遭起訴,阿芳則以免除債務達成和解,事後則對阿翔提告索賠。
阿芳主張,依照當初賠償協議契約,丈夫應賠她2百萬,就算阿翔免依約賠償,他外遇行為也已經侵害她的配偶權,應賠償精神慰撫金2百萬。
阿翔提出抗辯表示,本票非出於本人意願簽立,是遭妻子及其親友脅迫,拍攝行為也屬非法,且2人婚姻不睦,長期分房,婚姻早已名存實亡,而他與女師沒有感情基礎,僅是金錢對價關係,並無配偶權侵害,請求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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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酌阿芳同意免除女師2百萬債務,而阿翔作為債務連帶保證人,依法也獲同免給付責任,阿芳不能再請求阿翔付2百萬,而從監視器畫面,可見阿翔與女師確實有性行為,已侵害配偶權,考量阿翔碩士畢業,前擔任軍職,現於公司擔任助理,年薪約100萬,阿芳擔任護理師月薪3、4萬,判阿翔賠精神撫慰金60萬,扣除阿芳已免除女師應分擔額,判決阿翔賠3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