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重症分流收治年齡拉高! 無症狀輕症「80歲以上」才送醫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圖/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圖/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公布調整確診者分流收治原則,無症狀輕症從原本75歲以上收治醫院,改為「80歲以上」才收治,而原本70-74歲且生活可自理或有陪同照顧者安排入住加強版集檢索/防疫旅館年齡則改為70~7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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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說明,年齡80歲(含)以上或懷孕36週,收治於醫院;年齡70-79歲、65-69歲且獨居者、懷孕35週以內,或無住院需要但不符合居家照護條件者,安排入住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年齡69歲(含)以下,且符合居家照護條件、非65-69歲獨居者,採居家照護。

除了收治醫院年齡變動之外,其餘和先前規定一樣,包括無症狀、輕症兒童年齡未滿3個月且有發燒、嬰兒年齡為3至12個月且高燒超過39度或須進行血液透析者,均收治於醫院。前開條件以外兒童,符合居家照護條件者採居家照護,不符合居家照護條件者,則由照顧者陪同收治於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

例外情形則是不符居家照護健康條件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如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希望採居家照護,經醫療人員評估後,得採取居家照護。

另外,醫院收治無症狀輕症確診者,住院天數以不超過5天為原則,若經醫師評估已無住院醫療需求,且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得由醫院先行安排出院,未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下轉返家進行居家照護至隔離期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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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診新冠肺炎分流收治原則。(圖/指揮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