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知名婦產科醫師與女護士上半身赤裸擁抱拍照,被醫師娘發現2人身驅移動疑似在「嘿咻」,控告2人通姦,檢察官認為沒拍下半身,也沒有足以認定發生性關係的事證,對醫護兩人不起訴處分。
這名醫師娘2011年間在家裡電腦檔案中,發現丈夫與同醫院女護士上半身裸抱的照片及對話紀錄,並取其中數張照片比對,兩人身軀移動明顯,分明是在「辦事」,憤而提告;高雄地檢署開庭時,女護士承認擁抱,但未發生性關係;名醫則未透露女方身分,也否認有親嘴或親密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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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認為只有上半身擁抱裸照,卻沒拍到下半身,無法判斷有性行為的舉動,且無保險套、衛生紙等證物;至於醫師與護士的曖昧對話,有可能是接吻等親密動作,同樣也不代表是性交,頂多是「網路性愛」,不必然付諸行動。
檢方認為被告雙方都醫護人員,對身體結構較為開放,若想拍攝性愛照留念,尺度應會再大一些,不會單純拍拍裸照就了事,因此不起訴處分;不過,法界人士認為,儘管醫師娘抓姦不成,但是尋求民事控告侵權行為,仍有一定勝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