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在高雄大寮女子監獄擔任醫檢師的溫姓女子,去年4、5間竟將847瓶應該檢驗有無吸毒的受刑人尿液篩檢樣本,沒檢驗就直接蓋上「陰性」、「無需複驗」的章,送給主管批核,主管覺得有異,將追問之下溫女才坦承,女監將溫女依偽造文書移送法辦,檢方偵查後,認為溫女沒有前科,且這批沒驗的樣本複驗後也沒有發現陽性,因此給予緩起訴處分,但需支付公庫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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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出,溫姓女子是從1999年起在大寮女子監獄擔任公職醫事檢驗師,負責尿液篩檢和衛生保健等行政工作,在高雄女監擔任公職醫師檢驗師23年的溫女,負責監獄內的尿液篩檢及衛生保健等行政業務,尿液篩檢是為了檢驗收容人是否吸食毒品,若結果呈陽性則是有毒品反應,須進行複驗。
溫女在去年4月20日至5月4日間,竟為了貪圖方便,竟把監所採檢的847瓶尿液,沒依照程序沒開封將尿液滴在試片上進行檢測,就直接在檢驗結果欄位蓋印「陰性」、「無須複驗」,再送主管簽核。
但監所主管覺得847瓶尿液都是陰性「很奇怪」,於是把其中還未銷毀的535重新送驗後,有14瓶呈現「陽性」反應。主管把溫女叫來問,她坦承因為當時還要做別的事情,因此才偷懶沒開封檢驗,直接讓所有尿液全部「陰性」。
溫女事後被依偽造文書罪送辦,她坦承犯行,檢察官也將這14瓶呈陽性反應的尿液再送實驗室複驗,但其中11瓶因尿液量不足無法檢驗,另3瓶複驗後呈陰性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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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認為14瓶尿液都陰性的結果無法證明溫女便宜行事的行為已實質損害是否開啟對收容人刑事偵查的判斷,危害不大,考量她無前科,因此給予緩起訴處分,須向公庫支付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