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市淡水警分局偵查隊警員蔡至恩涉與胞兄蔡至儒,涉嫌向許姓性騷人稱「60萬元可處理」全程遭錄音,被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起訴羈押至今。兄弟2人仍做無罪答辯,公訴檢察官認2人犯後態度惡劣,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全案5日辯論終結,定6月16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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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開庭,在押的蔡至儒得疥瘡,蔡至恩同間房收容人確診,戒護警穿防護衣,合議庭法官、辯護律師全戴手套,避免接觸傳染。
26歲蔡至恩去年因偵辦性騷擾案件,用警用電腦,以偵辦其他傷害案號登入刑事資料系統內,蒐集許男個人資料後,再由胞兄蔡至儒開著要價251萬起的BMW 3-Series Sedan 328i前往許男住家。
不僅如此,還私下約出許姓性騷人,要求60萬「處理費」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且約超商,許當場領10萬元交付,全程也用手機錄音向議員陳情檢舉,全案依貪汙治罪條例中藉勢藉端勒索財物、偽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起訴。
開庭時,蔡至恩表示,自己在工作上屬行動派,遇到案件會主動去偵辦,延用學長陋習才會跑到許姓性騷人家,胞兄會跟去只是好奇許男長相,才會跟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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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人則表示,蔡至恩並無藉勢藉端勒索財物,因為從監視器畫面許男並無害怕的樣子,甚至是以三七步站著與他談話,若有收10萬,那錢在哪?這全程根本就是遭許男「誘捕」。
蒞庭檢察官論告,指蔡至恩承認自己便宜行事,才會擅自跑去性騷人住處等奇奇怪怪行為,東窗事發後更跑去許男家、公司追討11萬2000元,更當庭怒批全案依刑事訴訟法,全程錄音記載筆錄,依法官指揮權,但被告辯護人卻無故聲請迴避,造成訴訟延宕,更指出合議庭法官、公訴檢察官辦過貪汙等矚目案,嚴守公平公正,辯護人的行為根本造成法官、檢方污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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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也當庭舉例,北市中山警分局員警被控集體按月收賄包庇轄區酒店業者,該所多名員警遭貪污罪重判8到17年徒刑,但行賄業者僅判1年6月,因為貪汙治罪條例就是這樣,更教育「要賺錢就退下去,凡走過必留下痕跡」身為警職具刑事案件發動等權,但蔡藐視司法,讓民眾無法信任警察,警察威信蕩然無存,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惡劣,建請從重量刑。
蔡至恩最後則坦承違反個人資料法、偽造文書,希望除了判刑也能有機會彌補許男,請法官依法審判;蔡至儒則做無罪判決,希望能快回家。
蔡至恩辯護律師羅愛玲律師則稱,就偽造文書,望法官從輕量刑,畢竟蔡至恩沒前科,才20多歲,不是壞孩子,能給他一個改過自新機會,更當庭遞蔡至恩從警得過的嘉獎紀錄;蔡至儒辯護律師則表示,若有罪,根據他從小品學兼優紀錄等,依法減刑。
全案從上午10點30分中間不休息到下午2時30分結束,法官庭末諭知,辯論終結,訂於6月16日上午11時30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