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齡女傳訊「我被你表弟性侵」求援 前男友:干我屁事

▲嫌犯賴姓男子雖辯稱兩人發生性關係時,被害人嘴巴上說不要,但仍緊扣他的身軀,害他會錯意,卻不被法官採信。(圖/示意照/翻攝網路)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愛情不在就什麼都不在?台南一名妙齡女子前年與男友分手,未料男友已婚的表弟長期覬覦她美色,表弟心想「女人脆弱時最易接受求愛」,假借安慰妙齡女趁機強脫她衣褲性侵得逞,事後被害人傳簡訊給前男友求援,「我被你表弟強姦了」,前男友竟裝死說與他無關,被害人不甘受辱提告,色表弟二審被判4年2月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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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嫌犯賴姓男子與妻兒跟表哥的女友是鄰居,平時兩家人互有往來,前年11月,賴男聽說表哥和美女鄰居分手,心生歹念想乘虛而入、撫慰美人寂寞芳心。

同年同月某夜,賴男假好心拜訪表哥前女友,主動談起兩人感情事,未料美女鄰居不領情,反說想睡覺請他離開,賴男見計畫亂了套,索性霸王硬上弓,以「按摩紓壓」為由,不顧表哥前女友反抗性侵得逞。

被害人遭凌辱後,傳簡訊給前男友告知此事,但前男友沒有同情她,還冷漠對待;被害人又跟賴男妻子投訴,結果賴妻反控她是勾引人夫的狐狸精,她不堪受辱,控告賴男妨害性自主罪,附帶民事損害賠償。

賴男辯稱,兩人發生關係時女方雖有喊不要,但雙手仍扣緊了他的身體,他才以為表哥前女友也想做愛,但法官認為賴男利用友人對他的信賴,違反意願強制性交,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判4年2月徒刑,加上民事賠償被害人70萬元,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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