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表揚模範母親 「侍奉公婆」竟成評選標準

▲▼王婉諭、范雲「今年母親節,媽媽快樂嗎?」記者會。(圖/王婉諭國會辦公室提供)

▲民團舉行「媽媽不需要模範,只需要社會支持」母親節記者會。(圖/王婉諭國會辦公室提供)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母親節前夕,各縣市政府舉辦年度「模範母親選拔」慶祝活動,不過,生育改革行動聯盟等民團6日舉行記者會,揭露彰化縣、花蓮縣等縣市將侍奉「夫家公婆」作為評審標準,強調模範媽媽們都是值得敬佩的母親,但政府政府應透過政策來實質改善不同母職的困境,而不是只對母親的辛勞歌頌德,甚至拿來評選與比較,沒有一個媽媽需要「被選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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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改革行動聯盟、不會教小孩行動聯盟、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今天上午舉行「媽媽不需要模範,只需要社會支持」母親節記者會。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主任高芷涵說明,台灣各縣市「模範母親選拔」從1953年開始至今大約70年歷史,需經過村里、鄉鎮市再到縣市,層層選拔、資格審查,才能成為模範母親,每年大約有1400名,然而,評選標準「堅忍刻苦」、「侍奉親長」、「犧牲奉獻」都入列,彷彿當媽媽不夠辛苦就不是好媽媽,且包括苗栗縣、彰化縣、花蓮縣、雲林縣、宜蘭縣、澎湖縣還把「長期侍奉親長至孝」列為評選標準,彰化縣、花蓮縣更將侍奉「夫家公婆」做為評審模範母親事蹟的重要依據。

高芷涵指出,花蓮縣、新竹縣特別強調模範母親應「鼓勵配偶參與子女教養責任」,潛藏「母親本就該親自教養子女」的觀念,同時也強化「父親較不常參與教養子女過程」的刻板印象;花蓮縣則在母親節同時舉辦「模範婆媳」,必須以婆媳一組共同參選,標準包括媳婦與公婆同住15年以上、長期日夜躬親、婆媳敬愛諒助、友愛兄弟妯娌,但卻沒有「模範岳婿」表揚。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會中分享自身經驗表示,她是4個孩子的媽媽,很常被問到「從政後,家庭怎麼辦?小孩子誰顧?妳老公支持嗎?」等問題,但相對地,男性政治人物卻不會被關切這些問題。她強調,不應該再將家務育兒與「母職」劃上等號,而是雙方家長都應該要分工、負擔同等責任的「親職」;政府應該做的,是提出對策改善身為媽媽的社會壓力、改善雙方家長共同養育孩子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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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范雲補充,政府應帶頭透過政策分擔女性的母職壓力、改變既有的性別分工、平衡照顧工作性別不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