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台北榮總桃園分院蔣姓醫師遭檢舉,涉嫌於2004年起至2013年間負責健保與採購業務收受下游得標廠商,按月收取賄賂,檢調查出,總計蔣姓醫師於9年間收取達628萬800元賄賂,桃園地檢署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將蔣姓醫師,和公司負責人、主管、會計等8人提起公訴,另蔣男主動繳回不法所得,檢方建請桃園地院依法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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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56歲的蔣姓醫師負責北榮桃園分院內部健檢中心與健檢業務,遭檢舉於2004年10月起至2013年9月間,向下游合作廠商與醫療公司偽造不實文件,向台北榮總請款詐取不當利益,廉政署接獲情資蒐證數月後,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桃檢於去年3月間指揮廉政署、台北市調查處在台北市某醫療公司、榮總桃園分院持搜索票搜索。
桃檢指出,蔣姓醫師擔任北榮桃園分院家醫科醫師與主任期間,還兼任院內健檢業務營運管理中心主任,負責健檢醫療業務與採購案,檢方查出,蔣自2004年起將健檢業務以外包方式辦理,依政府採購法採購,最後由陞和公司取得標案並取得健檢業務,該公司派員駐院辦理檢查報告印製、醫療儀器檢測保養等行政業務,但實際上雙方再依健檢人數拆帳。
因蔣姓醫師掌握陞和公司以桃榮名義對外行銷推廣健檢案准駁權限,同時亦有協調安排院內醫師出診巡迴本國勞健檢及移工健檢案、每月結算帳款及年度驗收等監督管理權,足以影響健檢業務成效、收入與請款等事宜。
陞和公司58歲黃姓負責人、65歲陳姓協理於2004年開始履約後,提出以每月受檢移工人數乘以30元為對價,蔣男同意後先後指示邢姓、江姓、蔡姓副理與陳姓、王姓會計按月交款,直至2013年履約期滿前,蔣姓醫師將推廣健檢案退件與不配合安排醫師出診,檢方估計,蔣姓醫師自2003至2013年間總計收取賄賂達628萬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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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檢表示,檢察官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將蔣男及陞和公司黃姓負責人、主管、會計等8人提起公訴,此外,蔣主動繳回不法所得,檢方建請法院依法減輕其刑。此外,檢方還查出陞和公司派駐桃榮健檢中心的王姓放射師,未實際進行超音波儀器檢測保養,僅為應付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稽查,竟與負責檢測保養之林姓、孫姓工程師謀議製作不實修護報告,3人偵訊時坦承不諱,桃檢予以3人緩起訴處分,但需向公庫支付5萬、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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