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幼兒園隱匿確診 衛生局嚴懲裁罰13萬5千元

▲台南市教育局長鄭新輝指出,新版的校園停課處理原則,遵循中央防疫規範,但也授權各校得考量學校運作量能、課務規劃、師資量能、線上授課效能等因素,因地制宜的自主應變採取較嚴格措施。(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幼兒園隱匿確診,被衛生局嚴懲裁罰13萬5千元,市長黃偉哲呼籲,學校及家長應共同攜手落實防疫措施,也嚴請業者應隨時更新防疫資訊,違反者將進行相關裁罰。(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有關「爆怨公社」PO文,透露兒子幼兒園班上有同學確診,園方沒有第一時間停課清消,而是假裝沒這回事「隱匿確診者前一天有到校」案,上述嚴重行為已違反防疫措施,台南市衛生局調查屬實,依傳染病防治法共裁罰新台幣13萬5千元罰鍰。

衛生局指出,為避免校園COVID-19群聚感染、致疫情擴大,5月8日前的防疫措施,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一)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及相關人員對於前項之檢驗診斷、調查及處置,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二)台南市教育局2022年4月12日公告,有關本市所屬學校因應COVID-19實施暫停實體課程標準,其班級內有1名師生「確診」,該班暫停實體授課10日,且確診者曾接觸之班級、社團、搭乘交通車、同住宿舍⋯等人員之班級,在被匡列篩檢者結果未確認為陰性前,暫停實體授課2日,改為線上課程,經檢驗為陰性後,該班恢復實體授課、(三)近期相關防疫規定應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台南市相關公告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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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有關「爆怨公社」PO文,透露兒子幼兒園班上有同學確診,園方沒有第一時間停課清消一案,經調查園方面對衛生所、教育局數次疫情調查時未詳實說明,接獲確診個案未即時停課,導致疫情擴散,衛生局於5月9日予以嚴懲,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第2項、第37條第1項規定,分別裁罰新台幣12萬、1萬5千元,共計13萬5千元整罰鍰。

台南市長黃偉哲呼籲,學校及家長應共同攜手落實防疫措施,也嚴請業者應隨時更新防疫資訊,倘違反上開校園防疫措施(隱匿、未落實…等),將依傳染病防治法之相關條文規定,處予罰鍰,請業者確實遵守防疫規定,若執意違反者將進行相關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