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明(5/12)起,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居家檢疫三類對象可以快篩陽性經醫事人員判定確診,不用經過PCR。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日公布通報流程,當三類人快篩陽性,需要遠距、視訊診療協助評估,如雙方有共識,就會上傳系統自動研判確診,如果雙方有疑慮,對結果無共識,會通知地方衛生局再次安排PCR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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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新增「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或居家檢疫期間使用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快篩試劑檢測陽性,且經醫事人員確認」為確定病例條件,並自5月12日起實施。
陳時中重申,這裡對象並非全部的人快篩陽經醫師確定就確診,而是三種對象:「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或「居家檢疫」因為染疫可能性相對高,才予以適用,不是所有人都適用。
陳時中今日也說明通訊診療配合事項,包含篩檢陽性之後,檢測卡匣(片)寫上姓名與日期。並與健保卡一起拍照,視訊診療時照片上傳,視訊診療時再出示該檢測卡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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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指揮中心統計,截至9日為止,管理中居家隔離者共計7萬0709名、自主防疫者23萬2351名,管理中居家檢疫者1萬7342名。
指揮中心說明,居家隔離對象於3天居家隔離及4天自主防疫或居家檢疫對象於7天檢疫期間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結果陽性,應留在家中不可外出,並透過遠距門診醫療(可免費使用 24 小時視訊諮詢「健康益友APP」或聯繫所轄衛生局安排),請遠距/視訊診療醫師協助評估確認快篩陽性結果,個案及醫師對評估陽性結果如達成共識,則由評估確認醫師所屬醫事機構進行通報,並由系統自動研判為確診。
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確診個案後續將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確診個案分流收治原則,安排於住家居家照護或其他指定處所進行隔離或隔離治療,但民眾或評估醫師對於快篩陽性結果如未有共識或有疑義,仍可通知衛生局安排PCR採檢。
指揮中心呼籲,民眾於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期間或居家檢疫期間如自行快篩陽性,應透過遠距門診醫療,請視訊診療醫師協助評估確認及通報,以利地方衛生局盡速安排居家照護,並由醫護團隊評估提供必要之醫療服務或治療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