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玗潔/新竹報導
新竹一葉姓男子有強制猥褻前科,前年刑期剛執行完畢,去年2月又在知名連鎖咖啡店裡,拿手機偷拍蕭姓男子的女友,被蕭男制止後毆打蕭男,見店員前來攔阻又毆打店員,經店員報警,新竹地院依犯傷害罪處葉男拘役50日,易科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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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歲的葉男因強制猥褻案件,被新竹地院判處徒刑1年8月及3月,緩刑5年,後被撤銷緩刑,於前年5月8日縮短刑期執行完畢。
葉男仍不知悔改,於去年2月9日10時許,在一知名連鎖咖啡店2樓,用手機偷拍蕭姓男子的女友,被蕭男發現,上前要求葉男刪除,葉男竟惱羞成怒,動手將蕭男毆打成傷,打完人葉男要離開,被店員攔阻,葉男又毆打店員,造成店員右側前臂、右臉頰、前胸等挫傷。
經店員報警,新竹地院認為葉男僅因細故與人發生爭執,不思以理性方法解決,導致對方傷害,也未賠償受害者或達成和解,惟念其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依犯傷害罪處葉男拘役50日,易科罰金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