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促轉會將於5月底解散,立法院會17日三讀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行政院應設推動轉型正義會報,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負責任務總結報告之統合、協調及監督,未來國家辦理轉型正義事項,將移轉到內政部、法務部、文化部等6大部會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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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轉會將在今年5月底完成階段性任務,在向行政院長蘇貞昌提出任務總結報告後解散。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在今年3月28日初審通過行政院及立委所提《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有多項條文保留送交黨團協商。
三讀條文明定,促轉會依照《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的規定解散後,行政院應設推動轉型正義會報,並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負責所定事項及任務總結報告之統合、協調及監督。促轉會解散後,國家應辦理的轉型正義事項,依規定移交各該中央主管機關辦理。
三讀條文規定,平復司法不法、行政不法與識別及處置加害者事項,由法務主管機關辦理;清除威權象徵事項,由內政主管機關辦理;保存不義遺址事項,由文化主管機關辦理;照顧療癒政治受難者及其家屬的政治暴力創傷事項,則由衛生福利主管機關辦理。
另外,轉型正義教育事項,由教育主管機關辦理;促進轉型正義基金的收支、保管及運用事項,由國家發展委員會辦理;其他轉型正義事項,則由行政院指定之;所定事項需變更中央主管機關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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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曾銘宗在三讀後發言表示,促轉會成立4年多來,各項工作只有做半套,蒐集的檔案資料不公開、不透明,選擇性公布,且針對歷史事件、人物並未功過並存,刻意忽略其功勞,誇大其過失,偏重政治考慮及意識型態的考量,根本談不上轉型正義。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強調,轉型正義的前提是還原歷史真相,沒有真相就沒有和解,更沒有原諒,還原歷史真相的前提是公開政治檔案,分期付款式的公開檔案,只會導致遲到的、殘缺的真相,「唯有誠實的面對歷史,我們才能共同邁開腳步,走向未來」。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則說,轉型正義不會因為促轉會解散而中斷或受阻,反而能因為國家真誠地、積極地反省,面對它的威權歷史,承擔應當肩負的責任,讓人權與民主的價值深植整個國家體制與社會文化。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在2018年5月31日掛牌,依法為任期2年的任務型機關,必要時經行政院長同意可延任,每次延任以1年為限。促轉會兩度經行政院長蘇貞昌延長任期後,預計將在今年5月底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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