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1111、518等求職網站是許多社會新鮮人找工作的管道,沒想到平台竟有詐騙集團肆虐。高雄市議員林于凱、時代力量鳳山區市議員參選人顧崇德今(18)日陪同求職遇詐騙的受害者召開記者會,他們應徵月薪3萬2的球鞋代購助理,沒想到工作才3天,就發現帳戶被公司拿去當人頭遭到凍結,淪為車手,在高雄至少已有9位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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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崇德說,受害人在求職網站1111、518人力銀行應徵「棋煥國際貿易」的專職助理,主要工作為球鞋代購,在南區收付款項,檢查樣品,下訂單等工作,月薪3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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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面試錄取之後,「公司」表示因應疫情先居家上班,其後更要求提供身分證和銀行帳號,用於勞健保和薪轉,被害人不疑有他,將帳號和身分證影本給了「公司」。大約有一個禮拜的時間,才發現自己帳戶被凍結,上班的「公司」原來是詐騙集團,而自己成了共犯。
求職受害者G先生表示,上班的前三天工作看似一切正常,他負責上網找鞋、 比價,也有「訂單」和「廠商」,因此起初並未起疑。但G先生後來被要求將公司匯到他個人帳戶的「貨款」交給廠商的業務,前後共約50萬,就接到銀行通知他帳戶被示警,才發現自己竟成了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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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受害者N小姐出示求職資料表示,她信任1111人力銀行,從沒想過上面會有詐騙。發現詐騙之後向平台反映,平台也只下架該工作職缺,沒有進一步負責,她向勞工局、1999求助,也只得到官方回覆。
林于凱說,1111、518等就業平台,應屬《就業服務法》第40條所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勞工局作為高雄勞工事務主管機關,應該依據《就業服務法》第40條第1項各款規定事項,查核平台是否有疏失及責任,如有責任,應該依據同法第65到69條開罰。
勞工局就業安全科股長李美慧回應,《就服法》有要求平台要針對徵才單位提供的資料做查對跟保存,如果平台沒做,將會進行查處。根據《就服法》第40條第1項第7款,平台不得「仲介求職人從事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工作。」求職人遇到此情況,可以到勞工局檢舉。
高雄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副大隊長林耕宇回應,針對求職受害者帳戶遭凍結的問題,程序上一定要拿到檢察署的不起訴處分,或法院的判決,才能申請解除帳戶示警。但如果求職受害者找到新工作,可以持新公司的證明向銀行開立新戶,作為薪轉用途。
林于凱總結時強調,當詐騙型態已經從欺騙消費者,轉變成連員工都是詐騙受害人時,詐騙不只騙錢,更連年輕人的信用都賠進去。他建議勞工、警察兩局應該有共同平台,協助年輕人面對求職詐騙,並加強相關宣導。
對此建議,勞工局表示,會從職缺登錄的把關程序進行了解。顧崇德則說,對於這種人事徵才把關不嚴的狀況,對於求職者是傷害,對於被假冒的公司信譽也造成影響,應要求求職平台加強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