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新北一名林姓新手爸爸前年和妻子為錢爭吵,竟遷怒出生還不到2個月的兒子,不僅揮拳暴打小腦袋7、8下,更將兒子用力摔在硬質床鋪上,林男氣消驚覺闖禍,趕緊抱兒子就醫,男嬰顱內出血、顱骨骨折,急救後保住性命,新北地院審理認為林男有殺子意圖但懸崖勒馬,及時送醫避免發生死亡結果,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罪判刑4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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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未遂罪最低法定刑為5年以上徒刑,林男本案是對嬰兒所犯,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可加重其刑至1/2,法定最低刑度提高到7年6月,法官認定林男懸崖勒馬並積極將兒子送醫舉動,符合《刑法》「己意中止」、放棄犯罪的減刑或免刑規定,因林男犯案手段激烈、枉為人父,所以僅減刑而沒免刑。
現年24歲的林男從事室內拆除裝修工作,他前年(2020年)7月和李姓妻子生下一子,由於家裡經濟狀況不好,夫妻倆常為錢吵架,同年9月2日晚間6點多,2人在新北市三重區租屋處又發生爭吵,李女臭罵林男「無能、廢物」,把兒子丟給林男照顧,自己負氣跑回娘家。
林男又氣又恨,遷怒哭鬧不休的兒子,先揮拳朝兒子小腦袋打了7、8下,又抱起兒子直接摔在硬質床鋪上,當晚9點多,林男氣消了才發現兒子沒動靜,察看赫見兒子全身癱軟、氣若游絲,趕緊抱兒子搭計程車到醫院急救。
醫院發現男嬰顱骨骨折、顱內出血,右眼瘀青,前額有傷,搶救後保住小生命,並依規定通報疑似虐嬰事件。林男到案坦承犯行,辯稱不堪夫妻吵架、債務纏身等精神壓力,本想帶兒子共赴黃泉,但他看到兒子受傷奄奄一息模樣,就後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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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理認為,林男明知兒子當時出生還不到2個月,身體非常脆弱,極度仰賴父母悉心照顧、養育,卻僅因情緒失控就下重手,險些釀成無可挽回的悲劇,且犯後沒分擔照顧兒子或分攤醫療費用等責任,毫無積極彌補過錯的舉動,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罪判刑4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