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二一洪姓員警持備份鑰匙闖女工宿舍意圖性侵,被處3年10個月,二審因達成和解換緩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警政署保二總隊德基小隊一名洪姓員警,趁深夜大家熟睡之時,僅穿一條內褲闖入女工友小宜(化名)的宿舍房間,強行摸胸企圖性侵;小宜激烈反抗,驚動其他住宿員警前來查看才逃過一劫。洪事發後遭到停職,台中地院一審依妨害性自主判處3年10個月,民事部分須賠償62萬元;二審考量洪警與小宜達成和解,改判徒刑2年,緩刑5年。
已婚的洪姓員警是警政署保二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德基小隊隊員,而小宜是小隊內的工友,因職務之便都住進台中市和平區的公務宿舍,平日2人關係尚可,洪警還曾為小宜處理宿舍漏水掉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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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1日深夜,小宜原本已就寢,被門鎖轉動聲驚醒,竟看到洪警只穿一條內褲拿備用鑰匙闖入房內,連忙跳起來站床上問洪警要做什麼。洪警被發現後不但不離開,反而撲向小宜,一邊伸手揉胸,還想脫掉小宜的褲子,遭小宜激烈反抗,並張嘴咬洪警的右手,造成小宜雙腿、頸部、手肘等擦挫傷,直到宿舍其他房間2位員警聽到聲響前來查看,洪警才罷手逃離。
洪在事發後遭到停職,台中地院一審依妨害性自主判處3年10個月,民事部分須賠償62萬元。二審考量洪警坦白認罪,並與許女達成和解,已賠償損害完畢,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處徒刑2年,緩刑5年,並提供120小時的義務勞務,接受法治教育5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