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資真/桃園報導
桃園一對夫妻因感情不和睦,早在24年前就簽好離婚協議書,只是丈夫阿強(化名)捨不得,遲未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兩人仍繼續同居,某天阿強卻發現枕頭下放有寫著自己生辰的巫術人偶,嚇得逃離家中20多年。由於阿強聯繫對方未獲得回應,才興訟請求桃園地院判決離婚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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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強表示,兩人在婚後育有2子1女,卻因個性不合,於1998年10月簽立離婚協議書,但阿強惜情,暫時擱置未處理,持續與妻子同住,隔年某天卻發現房間枕頭下發現一個寫著自己生辰的巫術人偶,阿強心生恐懼,立刻搬離住所。
不過,這一搬就是超過20年,除了每月固定給妻子生活費外,兩人幾乎沒有交集,婚姻早已名存實亡,因此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對於巫術人偶一事,阿強二嫂證稱其妻子的確畫了一個草人後,寫上阿強生辰,拿針一直刺草人的心臟;有次因為女兒不乖,阿強妻子也會教她畫符給小孩喝。
法院認為,阿強雖是自行離家,但這些年來妻子並未就分居一事有具體作為,亦沒有任何修復婚姻之積極舉動。審酌妻子二次調解及二次辯論期日均未到場,也未提出書狀爭執,判決兩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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