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開房間偷吃人夫! 知名藝術團女團長辯:原配放任也有錯

▲上市公司華通電腦少東、吳姓副總遭週刊直擊與前女員工發生婚外情,遭元配提告求償。(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知名藝術團辜姓團長因和人夫發生關係,被求償百萬,反辯原配「放任」他們交往,也有過失。(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台中一知名藝術團辜姓團長被指控當小三破壞家庭,陳姓女子手握丈夫和辜女開房間的證據,提告求償百萬,辜女雖坦承介入婚姻,但認為原配「放任」他們交往,也有責任。台中地院認為,不管元配是否有行動,都無可咎責,判辜女應賠償原配4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據了解,46歲的辜女為知名藝術團團長,除了保險業正職,也擔任過10多所高中旗隊教練。判決書指出,陳女和丈夫蔡男結婚17年,婚後育有3名子女,陳女提告,辜女和她丈夫從2020年起就有不正當交往,更數次上床,破壞她家庭圓滿,向辜女求償精神撫慰金100萬元。辜女坦承與蔡男發生婚外情,但認為原配早就知情,卻「放任」他們繼續交往,自己也有過失。

台中地院經查,陳女曾表示「你們開房間的證據我都有,我已經觀察好一陣子了,還是一樣啊,我如果沒有發出聲音的話,你們繼續嘛...我覺得我應該要發出聲音了」,並沒有辜女所說縱容或同意一事,且就算陳女沒採取任何行動,也無可歸責之處。

法官審酌陳女為公司總監,而辜女從事保險業兼職藝術團團長,依2人經濟狀況、身分地位、被害人之痛苦程度等情狀,判辜女應賠償撫慰金4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