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靖榕/綜合陸媒報導
中國大陸證監會29日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秦嗣新與秦奮在一起併購案曝光之前,搶先大手筆砸50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19億元)買入鑫茂科技大量股份,被認定是違法行為,因此對兩人處以6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63萬元)罰款。秦奮對此辯稱,會買鑫茂科技完全是憑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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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陸媒報導,秦嗣新為香港居民,目前住在香港,人稱「神秘富二代」的秦奮則居住在上海。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秦氏父子兩人在2016年上市公司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準備併購微創網絡前一刻,砸下5017.89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192億元)買入鑫茂科技678.15萬股。
被認定為內幕交易的幾個重要因素,是秦嗣新與鑫茂科技徐姓實際控制人認識超過20年,在併購基金成立幾天前,雙方在2017年2月底3月初碰面,了解鑫茂科技運作狀況後,秦便向徐提供大額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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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同年3月2日併購基金成立的前一天,秦奮的三方存管帳戶收到來自父親安排匯入的800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5億元),同日其中5000萬元人民幣又從秦奮三方存管銀行帳戶匯入秦奮證券帳戶,買入鑫茂科技。
中國大陸證監會查明該筆交易「毫無獲利」,而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法判定對兩人處以60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對此,秦奮辯稱自己對資本市場沒有興趣,只是隨意用軟體看了一下鑫茂科技這支股票,也不做研究就「像買彩票(台:彩券)一樣買了,憑感覺決策。」
事實上該筆併購交易還涉及多名知情人士,因此除秦氏兩父子外,還有多人因此遭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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