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劉姓男子與友人一行共12人前往墾丁出遊,晚上投宿某旅店時,劉男利用與小靜(化名)獨處聊天、喝酒機會,將人強壓,掀開衣服吻胸猥褻得逞。遭侵犯的小靜後來向同行女友人阿玲哭訴,阿玲忿忿不平帶著小靜跟劉男對質,一氣之下共同徒手毆打劉男。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強制猥褻起訴劉男,2女也被依傷害罪起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起訴指出,一行人2020年10月間,前往屏東恆春墾丁地區出遊,晚間投宿在號稱棟棟擁泳池Villa網美旅店。一行人開心在客廳飲酒作樂,劉男利用與小靜在客廳吊床區小房間內獨處機會,違反小靜意願,將人強行抱起,放置在吊床上,以身體重壓小靜,掀開衣服、親吻胸部。阿玲不經意開啟吊床區房間滑門,撞見一切,立刻將小靜拉出。
小靜後來向阿玲一五一十訴述過程,阿玲聽完後氣不過帶著小靜去找劉男談判,見劉男否認嘴臉,2女難忍憤怒徒手毆打劉,導致他受有頭部外傷、頭暈、嘔吐等症狀。
小靜事後跑去恆春分局報案,挨揍的劉男也對2人提告傷害,全案經屏東地檢署陳請高檢署轉士林地檢署偵辦。
警詢、偵查時,劉男稱有親吻小靜嘴巴、頸部,但否認有強制猥褻,並稱當時是小靜依偎在他身上,才開始接吻,無其他越矩行為;小靜則打臉他的說詞,表示一切都是遭劉男強行侵犯。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阿玲與另名楊姓友人則表示,小靜遭侵犯後,情緒起伏大,甚至也有哭;其餘3名同行友人則稱有看到劉男與小靜獨處在吊床區小房間內。
經查發現阿玲與李姓同行友人LINE對話,發現阿玲曾傳「小靜對劉並無好感、再慢點慢點進去,劉只差脫褲子放進去而以」、「今天被打是活該...如果是女生被親還拿腳擋跟踢..這也叫心甘情願的話...」。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檢方根據刑事局鑑定書,顯示小靜胸罩內層處檢出男性體染色體與劉男相符、驗傷診斷書、劉男曾傳訊道歉等,依強制猥褻罪將他提起公訴,並根據劉男提出的診斷證明書,依傷害罪起訴2名動手的小靜與阿玲。
至於,小靜指控劉男有以手指插入陰道抽插,經採集或檢出男性檢體,難認劉男有以手指侵入,此部分若成立犯罪,與前起訴部分屬同一事實,不另不起訴訴處分;劉男另涉違反性騷擾等,及2女涉誣告,均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