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妹無照騎車自撞!後座男友頂包 女警奶音訊問讓他露餡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北投區楊姓17歲少女無照騎車,後座搭載21歲李姓男友,因不懂機車操作,失控自撞路邊3輛機車,肇事後因身體不適送醫治療,留李姓男友待在現場。警方到場後,李男供稱自己就是釀禍騎士,過程支吾其詞,引起女警懷疑,調閱監視器發現李男頂替女友真相,全案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函送法辦,相關違規也按規定舉發。

▲21歲李姓男子頂替17歲楊姓女友無照騎車,因向警方交代過程支吾其詞遭警方抓包。(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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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7日22時許,楊姓少女騎機車搭載21歲李姓男友行經北投區新民路,因不諳機車操作特性,失控自撞停在路邊的3輛機車,肇事後,楊姓少女因身體不適急送醫治療,李姓男友則待在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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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到場後,李男向警供稱自己就是機車騎士,經實施酒測為0,遭撞的機車車主與李男也在現場達成賠償。交通分隊警員廖珮芬後續詢問肇事過程,李男語速緩慢稱「就是剛騎過來,可能彎道沒注意到,時速有點快撞到」,女警柔聲問「時速大概多少?」,甜美奶音讓李男一時招架不住,開始說話含糊不清,當場引女警懷疑,經調閱監視器發現肇事駕駛另有其人。

▼李男頂替17歲女友肇事被機警女警抓包。(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警拿監視器畫面詢問李男,李男才坦承,因為17歲女友快滿18歲了,所以才將機車借給她練習,肇事後擔心女友被舉發無照駕駛吞罰單,所以才決定「英雄救美」頂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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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投交通分隊警員廖珮芬當場抓包李男說謊。(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警方訊後將李男依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函送法辦,至於涉及「未成年無照駕駛」及「車輛所有人允許無照者駕駛其車輛」等違規也均依規定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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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投分局呼籲,交通事故發生後,應依規定通報警方處置,負起應有的刑事過失傷害、民事損害賠償及行政上違規舉發等責任,目前監視器、行車紀錄器已相當普及,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心態,為規避相關責任而找人冒名頂替,反倒為自己多留下一條刑案前科,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