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彈穿肺「貼心臟滑過」逃死!勇警神壓制力擒 57歲惡匪判10年

記者蔡怡萍/宜蘭報導

宜蘭礁溪警分局頭城分駐所員警蔡旻庭去年8月2日深夜執行勤務時,發現一名呂姓男子行跡可疑,上前攔查,不料對方不僅拒檢,還朝蔡員左胸開槍射擊,子彈驚險「貼心臟滑過」,送醫後幸運撿回一命。宜蘭地院依殺人未遂罪,處呂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

2021年8月2日深夜,礁溪警分局頭城分駐所警員蔡旻庭,在頭城鎮新興路、吉祥路口見57歲呂姓嫌犯騎機車紅燈違規右轉,尾隨500多公尺攔截,沒想到雙方起口角,呂男竟然從機車置物箱掏出改造手槍,近距離朝蔡旻庭胸口擊發。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宜蘭勇警攔查形跡可疑呂男,呂竟掏槍朝員警胸口開槍,警中槍後仍奮力壓制嫌犯。(圖/記者游芳男翻攝)

蔡員胸口中彈,子彈貫穿肺部,仍忍痛壓制嫌犯,撐到支援警力到場,才緊急送往宜蘭市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搶救。經診治發現,蔡員中彈相當驚險,子彈剛好從心臟旁滑過,接著轉彎斜斜貫穿左胸,若是子彈再稍微偏移一點,就會打中心臟,連醫師也直呼「真的是命大」。

▲箭頭處為開槍射殺蔡警的57歲嫌犯。(圖/記者游芳男翻攝)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宜蘭地檢署認為呂男只為了規避攔查,竟在公眾頻繁出入的馬路上,近距離持槍射擊執法員警胸口,無視法紀,藐視公權,罔顧他人生命,惡性重大,依照殺人未遂、妨害公務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處被告有期徒刑15年。

宜蘭地院審結,認為呂男未經許可,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非制式手槍,處有期徒刑5年2個月,併科罰金3萬,罰金如易服勞役,以1千折算1日;殺人未遂罪部分,處有期徒刑7年,合併應執行10年,沒收槍枝,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