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打119求救慘遭性侵!消防員10萬和解辯「性騷」 她崩潰離世

▲▼示意圖,性侵,情感,絕望,男孩,挫折,暴力,家暴,恐懼,情緒,暗,害怕,強姦,社會。(圖/123RF)

▲陳姓消防員性侵少女。此為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竹縣勤務中心的陳姓消防員,利用職務關係偷抄打119求助的少女小菅(化名)電話,私下聯絡後取得小菅信任,性侵得逞。小菅遭侵犯後崩潰,陳男事後主導以「性騷擾」名義,10萬元與小菅父親和解,讓小菅更崩潰而離世。陳男一審無罪,二審改判刑1年10月。全案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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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陳男現年57歲,已婚育有2子,在同事間風評不錯,處事圓滑。本案始於他2018年2月間執勤時,接獲當時16歲、情緒不穩的小菅報案電話,陳男偷偷抄下小菅電話號碼,此後即藉關心名義,時常以LINE聯繫小菅,或聊天、或送早餐,藉此表達長輩的關心、開導及輔導。2018年4月晚間,陳男晚間9點多駕車送小菅回家時,趁機在車上性侵小菅得逞。

小菅遭侵犯後情緒更低落,經常出事,多次企圖結束生命,也因此多次接受輔導。多次透漏遭到「陳小隊長性侵」、「想殺死他」。小菅也提告性侵,但陳男竟主導與小菅的父親簽下和解書,以「性騷擾」名義10萬元和解。這讓小菅更難過,最後小菅於2020年2月間,第17次輕生,香消玉殞。

陳男性侵部分遭起訴後,一審法院以查無實證為由判決無罪。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陳男否認性侵,並提出和解書佐證。但高院認為,倘若真無性侵,為何雙方對話紀錄中,陳男完全不反駁小菅指述的性侵事實?反而以保全名譽、工作及家庭為要求,向小菅要求和解撤告。因此高院改認定性侵有罪,判刑1年10月。全案再經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日駁回上訴定讞。

陳男也遭懲處,新竹縣消防局最後僅記一支小過懲處,並調離原職。當時懲處出爐後,引起大批網友不滿,留言「毀了一個孩子的未來,唉」、「懲處也太輕了吧」、「記個小過是在搔癢嗎?」「一支小過調離現職,台灣少女的命還真值錢」、「才記過一支會不會太扯!拜託直接汰除」、「人命只值記一次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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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消防員利用職務性侵少女。(圖/翻攝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