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33歲的林姓男子上午開著砂石車,行經北區崇德路與崇興路時,因車斗沒有關好,導致車上砂石沿路滾落,甚至砸中後方一輛自小客車車頭,還好沒人受傷,警方獲報到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1項2款規定,可處駕駛人3000至9000元罰鍰。
台中市警二分局上午11點30分獲報,北區崇德路與崇興路上有輛營業大貨車沿路滾落砂石,危及人車安全,警方前往發現,林男載運砂石沿崇德路一段外側車道往漢口路方向行駛,車上所裝載的砂石不斷從車上掉落,並擊毀同向內側車道的自小客車右前車頭,無人員傷亡。
警方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1項2款規定,所載貨物滲漏、飛散或氣味惡臭者,處汽車駕駛人3000至9000元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呼籲駕駛人平時要做好車輛保養與維護,行前應檢查車輛並將裝載貨物依規定嚴密覆蓋、捆紮牢固,維護道路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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