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類人染疫康復後3個月內「進醫院免篩檢」 急診陪病也適用!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指揮官陳時中說明。(圖/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指揮中心認定確診三個月內「驗陽」不算二度染疫,為避免再有民眾被拒絕入院事件傳出,指揮中心公告「免除篩檢條件」,確診者符合距離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15天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相關入院篩檢及定期篩檢措施,除了住院病人與陪病、探病者外,醫療照護人員、採檢人員與急診留觀病人與陪病者等7類人同步適用。

端午連假過後確診數驟增,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7)日公布新增8萬2937例本土病例,創下6月以來次高,新北、台中、高雄病例數破萬,除了澎湖、金門與連江外,其餘縣市病例數均破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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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以來本土疫情已逾兩百萬人染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曾呼籲,確診三個月內不算二度染疫,卻有民眾抱怨自己在5/11確診,6/2因為陪病採檢陽性,遭院方拒於院外,與指揮中心日前宣導確診後三個月內再度驗陽性並不算染疫相悖,質疑中央未下達準確指引。

對此,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日前者會上表示,近期會發文請醫療院所注意規定修改,之前針對進入醫院有規定篩檢,現行修改為確診者解隔從發病或陽性日算起,完成自主健康管理三個月內,可免除陪病等相關篩檢措施,若醫師認為臨床上有需要採檢,可進行採檢並提供給付。

羅一鈞另提到,現行雖然有入院免篩檢規定,但須符合解隔採檢陰性,或Ct值大於30才適用,之後會將「解隔前檢驗」移除。指揮中心表示,昨日已將新公文發給各縣市衛生局轉知醫療院所,惟確切實施日期將依各醫院公告辦理。

指揮中心說明調整內容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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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確定病例符合檢驗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修正為「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含)以上至3個月內者,得免除篩檢」。

二、醫院得衡酌社區傳播風險,依上開原則執行住院病人、陪病者、探病者、急診留觀24小時以上之病人及其陪病者、醫療照護人員、採檢人員等篩檢措施,若本身為確診者已解隔,且符合「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含)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相關之入院篩檢及定期篩檢。

▲免除篩檢條件。(圖/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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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指出,各項醫療應變策略將持續視疫情狀況滾動修正,相關醫院因應COVID-19醫療應變措施已置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專區/醫療照護機構感染管制相關指引/醫院因應COVID-19醫療應變措施項下,供各界下載運用。另呼籲醫療機構務必落實執行醫療應變措施,強化感染管制,以確保人員健康安全,共同嚴守醫療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