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冠吟/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與女友結婚在即,未料卻在去年2月晚間,和友人一起前往永和某KTV歡唱時,趁著當天才剛認識的同行女友人花花(化名)酒醉意識不清,將花花載往摩鐵性侵得逞。花花酒醒後發現和張男全裸躺在床上,當場崩潰報警。事後,張男以80萬元和花花和解,並表明「不想讓家人知道」,不過新北地院審理後,仍依乘機性交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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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準備要和女友結婚的張姓男子去年2月凌晨,和一群友人前往永和區某KTV飲酒歡唱,席間酒過三巡後,同行的女性友人花花早已喝醉,不料張男卻在聚會結束後,叫計程車將花花載往摩鐵,趁其意識不清時,對花花性侵得逞。
直到同日清晨5時許,花花酒醒後發現自己竟然人在摩鐵,還和張男2人全身赤裸地躺在同張床上,當場崩潰,立即傳訊向男友求救,並在櫃台人員與男友等人的協助下報警驗傷。
警詢時,張男曾向檢警坦承確實有將酒醉、意識不清的花花載往摩鐵,並和花花發生關係;熟料,庭審時張男卻突然翻供,否認性侵犯行,並向法官辯稱,2人進入摩鐵休息後,花花有短暫清醒,強調他是在花花清醒的時候才與之發生關係。
不過新北地院勘驗相關證據後指出,計程車司機曾表示在載張男和花花前往摩鐵的過程中,花花很醉,完全無法自行站立需要張男在一旁攙扶,甚至還因為花花醉到無法回話,而被汽車旅館拒絕入住,張男才要司機再前往下一處汽車旅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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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驚醒後,發現自己慘遭張男性侵,緊急傳訊息向男友求救時,也多次崩潰指出,「我快瘋了」、「我要回家」、「真的要瘋了」、「我快死了」、「好想死」、「好想消失」,後續更向男友表示,「我怕你也生氣」'、「你會不會不要我了」、「不敢找你了」、「我只想洗澡」等語,而男友則堅決回應,「不會不要你」、「你敢洗澡,我跟你斷」、「不准洗澡,證據要有,聽到沒有」、「今天買事後避孕藥給你吃」、「要給那男的好看」等語。
新北地院審理後指出,審酌張男和花花於案發時才剛認識,張男竟為滿足一己性慾,趁花花酒醉意識不清時,將花花載往摩鐵性侵得逞。衡量張男從事業務工作,月入7萬;其事後辯稱是和花花合意性交,不過因為近期要與女友結婚,不想讓家人知道,因此積極與花花達成調解,並賠償花花80萬元,事後也獲得花花寬宥等情形,不過法官也指出,然就嚇阻、矯治其犯行以避免張男再犯的角度來看,認為仍有藉刑度來矯正張男薄弱的法治觀念與讓他了解其行為之嚴重性之必要,依乘機性交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